羊城晚報訊 記者凌越、通訊員蔡春報道:為報複研究生導師而捅傷高考生的研究生宋培,今晨被廣州市荔灣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半,宋培當庭要求上訴,認為量刑稍顯過重。今年6月8日高考當天中午,剛考完數學的高三學生嚴某某剛走出真光中學考場,就被一名男子捅成重傷,致使該名考生無法完成全部高考科目考試。
  經法院查明,2013年6月8日11時52分,被告人宋培攜帶事先準備好的尖刀,從早上7時許就守候在荔灣區鶴翔路廣州市真光中學校門正門附近,並事先喝酒壯膽,趁被害人嚴某某到學校對面文具店購物時,掏出刀捅向嚴某某的腰部,至其右腎破裂(經鑒定,其損傷程度屬重傷)。2013年6月11日,被告人宋培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。
  據瞭解,宋培認為其在就讀某大學醫學碩士研究生期間,因延遲畢業並失去良好就業機會,系因其導師嚴某科(被害人嚴某某父親)故意刁難,故畢業後放棄就業和婚戀,一心伺機對嚴某科一家實施報複。宋培自2008年10月至2011年期間,多次發短信威脅被害人父親,並多次跟蹤被害人,先後五次翻牆進入真光中學收集被害人信息並伺機作案,期間有多次機會動手而不敢實施。
  鑒於有自首情節,今天上午10時,荔灣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宋培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。
  今天消息
  被告人稱自己不後悔
  判後被告人宋培認為量刑稍顯過重,“我自認為是一個很本分的人,為什麼走上犯罪的道路?很大的原因是被逼的。”宋培坦誠造成犯罪的原因也是因為他的心胸不開闊。
  “我懺悔不後悔,別人做初一我做十五”,宋培表示如果他傷害的是被害人父親也就是其研究生導師,他會傷害得更嚴重。“他用不流血的手段迫害我,我就用流血的手段迫害他。”
  凌越、蔡春  (原標題:考場外捅傷高考生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yt97ytsdt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